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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国荣网络歌影迷俱乐部《章程》
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俱乐部的全称为“张国荣网络歌影迷俱乐部”(以下简称俱乐部),英文译名:Leslie Fans Club(英文缩写:LFC)。

第二条 俱乐部是由张国荣的广大歌影迷朋友自发组织的,以张国荣2000年的“热·情”世界巡回演唱会为契机,以Alice Yao朋友于2000年4月1日创建的“荣门客栈”网站为基础。“张国荣网络歌影迷俱乐部”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,并以网站(http://www.leslieclub.com)为基地开展各项活动。

第三条 俱乐部的宗旨是紧跟时代潮流,通过国际互联网,将遍布在全世界各地的张国荣歌影迷朋友紧密联系在一起,通过俱乐部这种组织方式,营造一个歌影迷朋友之间互相交流、资源共享的大家庭。并适当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,以表达对我们共同偶像张国荣的热爱与支持。

第二章 会 员

第四条 会员的管理:

一、申请加入俱乐部的朋友必须是张国荣的忠实歌影迷,请填妥《荣门客栈会员申请表》通过电子邮件提交,并缴纳会费之后即成为正式会员。

二、俱乐部对《申请表》所涉及的重要个人资料将严格保密,只在正式会员内部公开,个人资料不完整的《申请表》有可能在最后审核时不获通过。

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

一、权利:监督俱乐部的工作,参加俱乐部有关活动,查阅会员个人资料,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二、义务:积极宣传俱乐部网站,承担俱乐部委托的工作,发展新会员,按规定缴纳会费。

 
第三章 组织机构

第六条 俱乐部常设机构是工作组,由斑竹Alice Yao和板斧路过蜻蜓组成。

Alice Yao是“荣门客栈”的创立者,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,处理会员的投稿和投诉,管理留言簿和聊天室,决定网站的内外事务。

路过蜻蜓是俱乐部的发起人,负责联络各地会员和组织各种活动,处理财务的收支情况,协助斑竹管理留言簿和聊天室,监督斑竹的工作。

第七条 俱乐部工作组的职责:

一、制订和修改本章程,执行工作组的决议。

二、负责俱乐部网站内容的编辑和日常更新。

三、发展和审核新会员,与会员保持密切联系,接受会员的咨询。

四、监督和管理会员在俱乐部网站的言论和行为,对于违反《章程》规定的会员保留除名的权利。

 
第四章 经费管理

第八条 俱乐部网站是非经营性网站。

一、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,以及在网站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可能性收入。

二、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网站购买国际域名、租用虚拟主机空间、网站制作,以及其他可能性支出。

三、设立网站发展基金帐户,不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。

 
第五章 细 则

第九条 本细则用于约束网站访客在留言簿和聊天室的所有言论和行为。

一、不得转载任何有损张国荣形象的负面新闻。

二、不得发表任何攻击张国荣的言论(不包括客观的作品评论)。

三、不得发表任何有关对其他演艺人员及网站访客人身攻击的言论。

四、不得发表任何复制或交易盗版音像制品的言论。

五、非正式会员不得发布任何音像制品的代购信息。

六、不得滥用聊天室管理权限进行踢人和封锁行为。

 
第六章 附 则

第十条 《俱乐部章程》于2000年10月1日由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后生效,最终解释权属俱乐部工作组。如有未尽事宜,经工作组讨论、修改、公布实施。